關于組織申報2025-2026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和重點項目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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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推動中華文化“走出去”的重大決策部署,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(yè),推動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(fā)展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〈關于推動文化高質量發(fā)展的若干經濟政策〉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〔2025〕4號)和《商務部等27部門關于推進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(fā)展的意見》(商服貿發(fā)〔2022〕102號)等文件精神,商務部、中央宣傳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廣電總局將組織認定2025—2026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(yè)和重點項目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請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和項目進行申報。重點企業(yè)的申報類別和標準請參照商務部等10部門公告2012年第3號(《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》)。母公司和子公司業(yè)務類型相同且均符合申報條件的,請選擇一家主體進行申報。重點項目的范圍包括:文化出口公共服務平臺,文化產業(yè)境外投資和合作項目,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并實現出口的文化項目,承載中華文化精髓、體現中國風格、反映時代風貌的數字文化出口項目,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出口項目。
上一條:?關于開展2025年數字服務暨服務外包領軍企業(yè)推介工作的函
下一條:省政府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優(yōu)化外商投資環(huán)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若干措施》(全文)